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黑龙江 >>大兴安岭 >> 呼中区

呼中区行政规划区域 (查看 呼中区谷歌卫星地图)


呼中区简介

   呼中区(呼中林业局)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伊勒呼里山北麓,东与新林区毗邻,南隔伊勒呼里山分水岭与松岭区、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相望,北和塔河县、漠河县相连,西与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左旗交界。四面环山,中部为呼玛河河谷,地形西南部多高山竣岭,东北部多丘陵河谷,形成同西南向东北拔逐渐降低的地貌特征。面积7698平方千米/9403平方千米/7419.99平方千米,人口5.7万。驻呼中镇。拼音:Huzhong Qu。
  行政区划
  
  呼中区辖4个镇:呼中镇、碧水镇、呼源镇、宏伟镇。
  历史沿革
  
  原属呼玛县管辖。1964年8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归大兴安岭特区管辖。1965年7月,成立呼中林业公司,同时设立呼中区,实行“政企合一”体制。1970年将呼中林业公司改为林业局,仍为“区、局合一”,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1992年,呼中区 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位于大兴安岭地区西部,东与新林区接壤,南与松岭区、鄂伦春自治旗相连,西以雉鸡场山分水岭与额尔古纳左旗分界,北与漠河县、塔河县毗邻。区政府驻地距地区行署驻地185公里。全区总面积9403平方公里。全区共辖6个镇。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5.7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26万人;回、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区政府驻地呼中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2000年,呼中区辖6个镇(呼中、呼源、碧水、宏伟、雄关、苍山)。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区总人口44546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呼中镇 23826 呼源镇 7604 碧水镇 9556 雄关镇 899 苍山镇 858 宏伟镇 1803 
    



人口 面积 行政代码 邮编 区号 地图
约6万人 7698平方公里 232704 165000 0457 查看 呼中区谷歌卫星地图

呼中区下属行政规划区域


地区 人口 面积 下属行政区域 卫星地图
宏伟镇 约2700人 928平方公里

----

查看 宏伟镇谷歌卫星地图
呼源镇 约9400人 694.6平方公里

----

查看 呼源镇谷歌卫星地图
碧水镇 0 0

----

查看 碧水镇谷歌卫星地图
呼中镇 约2.9万人 8.4平方公里

----

查看 呼中镇谷歌卫星地图

呼中区同级行政规划区域


地区 简介
加格达奇区

   加格达奇区面积1587平方千米,人口15.5万(2002年)。驻加格达奇。拼音:Jiagedaqi Qu。   行政区划      加格达奇区辖6个街道、2个乡:东山街道、卫东街道、红旗街道、长虹街道、曙光街道、光明街道、加北乡、白桦乡;加格达奇林业局。   历史沿革      加格达奇,鄂伦春语,意为“有樟子松的地方”。这一带,昔日是一片原始森林区,只有鄂伦春猎民经常出入游猎,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管辖。1964年2月10日,0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发大兴安岭林区,同年8月10日批准设立大兴安岭特区,特区人民0和林业管理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驻加格达奇。于是人口急剧增加,迅速形成工业城镇,19 68年设置加格达奇镇。1970年2月21日,经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置加格达奇区。同年4月,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1990年)加格达奇区 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位于大兴安岭地区西南端,东、北两面与松岭区接壤,南、西两面与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毗邻,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全区总面积1587平方公里。全区分设红旗、卫东、曙光、光明、东山、长虹等6个街道办事处和加北、白桦两个乡。 1990年全区总人口13.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4万人;朝鲜、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 4%。区人民0驻地加格达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2000年,加格达奇区辖6个街道(卫东、红旗、曙光、光明、东山、长虹)、2个乡(加北、白桦)。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区总人口140605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红旗街道 16266 卫东街道 18853 光明街道 23144 长虹街道 23946 东山街道 24345 曙光街道 17596 白桦乡 6152 加北乡 8224 加格达奇林业局虚拟镇 2079        加格达奇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山脉的东南坡,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境内。地理座标为东经123°45′至124°26′,北纬50°09′至50°35′。南、西面和鄂伦春自旗毗邻,东、北面与松岭区接壤。总面积1587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15213公顷,农业用地面积6512公顷,水域面积1476公顷.嫩江水系较大的一条河——甘河,由西向东在境内通过,区段长55公里。   加格达奇地处大兴安岭余脉,山势平缓,起伏不大,属低山丘陵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低山丘陵分布在城区的周围,大部分平川分布在甘河南北两岸。平均海拔为472米。平均年气温为-1.2℃,无霜期为85天至130天。年平均降水量为494.8毫米,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秋分明,冬长夏短。冬季气候寒冷,被称为“高寒0”。   加格达奇素有“-明珠”、“新兴林城”和“万里兴安第一城”之称。是0大兴安岭地区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部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大兴安岭军分区和齐齐哈尔铁路分局加格达奇办事处所在地。是大兴安岭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   全区设有卫东、红旗、曙光、东山、长虹、光明共6个社区,下辖16个居民委员会。有加北和白桦2个乡,下辖8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15.6万人,主要是汉族,还有回、满、壮、白、锡伯、蒙古、朝鲜、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俄罗斯、柯尔克孜等1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为5912人。   

松岭区

    松岭区面积7408平方千米/15799平方千米,人口3.9万。驻小扬气镇。拼音:Songling Qu。   行政区划      松岭区辖3个镇:小扬气镇、劲松镇、古源镇。   历史沿革      松岭区名,是根据1964年12月大兴安岭会战指挥部会议审定总体设计方案而命名的。原属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管辖。1964年8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归大兴安岭特区管辖。翌年成立松岭林业公司,与松岭区“政企合一”,驻加格达奇。1970年松岭区(林业局)驻地移至小杨气镇,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1992年,松岭区 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位于大兴安岭地区南部,东北与呼玛县接壤,东南与嫩江县以嫩江分界,西南和西部分别与加格达奇区、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毗邻,北与新林区相连。区政府驻地距地区行署驻地45公里。全区总面积7408平方公里,共辖5个镇。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3.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3.4万人;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区政府驻地小杨气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2000年,松岭区辖5个镇(小扬气、大扬气、劲松、古源、新天)。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区总人口36292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小扬气镇 18604 大杨气镇 4624 劲松镇 6597 古源镇 4299 新天镇 2168       

新林区

   新林区面积8790平方千米/8786平方千米,人口5.8万。驻新林镇。拼音:Xinlin Qu。   行政区划      新林区辖7个镇:新林镇、翠岗镇、塔源镇、大乌苏镇、塔尔根镇、碧洲镇、宏图镇。   历史沿革      新林区名,是1965年3月完成本区的开发方案,开始投资建设,命名为“新林林业公司” ,意为“建设一个新型林区”。原属呼玛县管辖。1964年8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归大兴安岭特区管辖。1965年3月成立新林林业公司,同时设新林区,“政企合一”。1967年将新林林业公司改为林业局,仍为“政企合一”。1970年4月,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1992年,新林区 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位于大兴安岭地区中部,东与呼玛县接壤,南与松岭区分界,西与呼中区相连,北与塔河县毗邻。区政府驻地距地区行署驻地140公里。总面积8786平方公里。全区共辖8个镇。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5.9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86万人;蒙古、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区政府驻地新林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2000年,新林区辖8个镇(新林、翠岗、塔源、大乌苏、塔尔根、碧州、林海、宏图)。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区总人口50083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新林镇 20281 塔源镇 4863 林海镇 2030 宏图镇 3286 大乌苏镇 5215 碧洲镇 4283 翠岗镇 7409 塔尔根镇 2716       

呼中区

   呼中区(呼中林业局)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伊勒呼里山北麓,东与新林区毗邻,南隔伊勒呼里山分水岭与松岭区、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相望,北和塔河县、漠河县相连,西与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左旗交界。四面环山,中部为呼玛河河谷,地形西南部多高山竣岭,东北部多丘陵河谷,形成同西南向东北拔逐渐降低的地貌特征。面积7698平方千米/9403平方千米/7419.99平方千米,人口5.7万。驻呼中镇。拼音:Huzhong Qu。   行政区划      呼中区辖4个镇:呼中镇、碧水镇、呼源镇、宏伟镇。   历史沿革      原属呼玛县管辖。1964年8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归大兴安岭特区管辖。1965年7月,成立呼中林业公司,同时设立呼中区,实行“政企合一”体制。1970年将呼中林业公司改为林业局,仍为“区、局合一”,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1992年,呼中区 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位于大兴安岭地区西部,东与新林区接壤,南与松岭区、鄂伦春自治旗相连,西以雉鸡场山分水岭与额尔古纳左旗分界,北与漠河县、塔河县毗邻。区政府驻地距地区行署驻地185公里。全区总面积9403平方公里。全区共辖6个镇。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5.7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26万人;回、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区政府驻地呼中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2000年,呼中区辖6个镇(呼中、呼源、碧水、宏伟、雄关、苍山)。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区总人口44546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呼中镇 23826 呼源镇 7604 碧水镇 9556 雄关镇 899 苍山镇 858 宏伟镇 1803      

呼玛县

     呼玛县位于大兴安岭北麓,黑龙江南岸。东径125°03′20″至127°01′30″,北纬50°49′20″至52°53′58″。东部和北部为黑龙江所环抱,黑龙江主航道为国境线,隔江与苏联斯沃德内市、施玛诺夫斯克市、特科达市相对,北与漠河县,西为新林区、松龄区接壤,南与嫩江县、黑河市毗邻。面积14285平方千米(简册)/14335平方千米。总人口35万人(2004年,包括加格达奇等4区人口。)   县人民政府驻呼玛镇。邮编:165100。代码:232721。区号:0457。拼音:Huma Xian。   地势平均海拔300至500米。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短暂炎热而多雨,极端最高气温在38℃,平均降水量460毫米;冬季严寒漫长而干燥,极端最低气温-48.2℃。   行政区划      呼玛县辖2个镇、6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呼玛镇、韩家园镇、三卡乡、金山乡、兴华乡、鸥浦乡、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北疆乡;韩家园林业局。   历史沿革      呼玛县,因呼玛河得名。“呼玛”,又称“呼玛尔”、“库玛尔”,系达斡尔语,“高山峡谷不见阳光的急流”之意。汉晋属鲜卑,唐属室韦都督府,辽属东京道室韦部,金属上京蒲峪路,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初,始属宁古塔将军管辖。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在黑龙江上游呼玛尔河口附近,修建呼玛尔木城,改隶黑龙江将军管辖,属黑龙江副都统辖区。1727年(清雍正五年),黑龙江将军于呼玛尔城设置呼玛尔卡伦。清末,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清廷批准,拟设呼玛直隶厅,驻西尔根卡伦。后因条件所限,缓设。1909年(清宣统元年),于呼玛尔河口设置呼玛尔河总卡官,节制呼玛尔河、依西肯、倭西门、安干、察哈彦、望哈达卡伦。隶属瑷珲兵备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7月1日,设置呼玛厅设治局,驻呼玛尔河口(又称“金山口”,今金山乡金山村)。1914年1月11日批准,将呼玛厅设治局改为呼玛县,为二等县。同年7月11日,呼玛县知县孙绳武启用“呼玛县印”,隶属黑河道;10月批准,呼玛县署迁至古站(今呼玛镇)。1915年1月,将倭西门卡伦改为呼玛县分驻倭西门县佐。1916年4月,呼玛县署正式移驻古站。1929年2月1日,倭西门县佐升改鸥浦设治局,旋即改设鸥浦县。呼玛县由黑龙江省直辖,同年4月提升为一等县。1930年呼玛全县1.4万人。东北沦陷后,初由黑龙江省直辖,1 934年12月划归黑河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47年3 月,撤销鸥浦县和漠河县,并入呼玛县。呼玛县改隶黑河专区管辖。1964年8月,将西部林区划归大兴安岭特区管辖。1970年4月,将呼玛县划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1981年5月,将沿江漠河、兴安、开库康、依西肯公社和十八站公社分别划归新设置的漠河县和塔河县管辖。   1992年,呼玛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黑龙江上游右岸,是我国最北部的边境县之一。东与俄罗斯以江为界,国境线长377公里,南与黑河市、嫩江县、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接壤,西与新林区毗连,北抵塔河县。县境南北长230公里,东西宽135公里,全县总面积14335平方公里。全县共辖11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1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5万人。全县除汉族人口外,还有满、鄂伦春、达斡尔、回、蒙古、朝鲜、鄂温克等少数民族人口2547 人,占总人口的5.7%。县政府驻地呼玛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鸥浦县 位于黑龙江省呼玛县北部,黑龙江上游右岸。中华民国年间设治,隶属黑龙江省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10月9日,内务部转呈大总统批准,将呼玛县所属倭西门卡伦改设倭西门县佐。黑龙江巡按使公署确定,以1915年1月1日“为该县佐实行改设日期”,并委任卡官张兴代理倭西门县佐。代理县佐于3月11日启用“呼玛县分驻倭西门县佐之关防”。由于倭西门距县较远,“遇有民刑案件,赴县呈诉,诸多困难”,经黑河道尹呈请黑龙江省长公署批准,赋予倭西门县佐处理司法事务的权限。  黑龙江省长公署鉴于倭西门县佐距县城过远,且倭西门对岸俄其麟年克为俄之沿边重镇,只隔一江,地方交涉不时发生,遂于1929年1月9日发布训令,将呼玛县所属之倭西门县佐改升鸥浦设治局,并规定2月1日为设治局成立日期。设治局驻老街基岛(今鸥浦乡政府驻地西北3公里)。同年2月14日,省长公署令,将鸥浦设治局改升三等县。同年6月1日,首任县长高式琦“遵令将鸥浦设治局改组成立县政府”,驻老街基岛。由黑龙江省黑河市政筹备处管辖。后经黑龙江省政府补报,内政部“核议”,行政院“照准”。东北沦陷后,1936年伪鸥浦县署由老街基岛迁至今鸥浦村,由黑河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3月,撤销鸥浦县,并入呼玛县。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呼玛,原名古站。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设的站之一。1912年(民国元年)建呼玛设治局(驻地金山镇),1914年改为呼玛县,1916年(民国五年)由金山镇迁往古站,故称其呼玛。   呼玛又称呼玛尔、库玛尔、古站。呼玛地名是以黑龙江的一条较大支流,即呼玛河而得名。又称:呼玛尔、库马尔,《呼玛县志》(1982年版)记载;“呼玛、呼玛尔、库玛尔,均为蒙语,即行围前列之人的意思。另有资料记载,“呼玛尔为达呼尔语,‘高山峡谷不见日光的急流’之意”。又名古站,是齐齐哈尔通往漠河河的一站,称为古站。   1682年,清政府派宁古塔副都统萨布李甘率1500名士兵驻呼玛尔建木城,作为反击沙俄入侵的前哨阵地。从此加速了呼玛地区的建设开发。到清光绪15年(1889)派一协领专门管理呼玛尔河流域一带的鄂伦春人。至光绪32年(1906)在呼玛境内设15卡。光绪34年(1908年)于金山镇设黑河府署的呼玛直隶厅,加强对采金业的管理,严防沙俄入侵掠夺。中华民国元年(1912)在呼玛之金山镇建设治局,1914年改丁等设治县——呼玛县,管理区域达漠河、欧浦之远。1917年4月呼玛县公署由金山镇迁至古站,同时漠河升为丙等县,1929年4月16日鸥浦升为丁等县。1934年1月日本侵略军进入了呼玛县,县实行参事官制度,基层政权实行保甲制,到伪康德9年(1942)改为村屯制。1945年8月8日3时苏联红军解放了呼玛县。   1946年8月13日建立了呼玛县人民政府,为黑河地区领导。1947年漠河、鸥浦为呼玛县的两上行政区。1955年国家对大兴安岭林区进行大规模开发,先后在县内建4个国营林业局。1967年4月15日成立呼玛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政府。1969年呼玛县转划大兴安岭地区领导。1980年9月恢复呼玛县人民政府名称。1981年11月,呼玛县一分为三,增设漠河县、塔河县。      此地早在西周至春秋时代属肃慎国;汉至三国为挹类(当时挹类与汉王朝有巨属关系);晋时(公元386年)鲜卑族在贝加尔湖地区和黑龙江大部分地方建立北魏王朝,居住在黑龙江上游的室韦人(即鄂伦春族人的祖先)隶属于北魏;隋唐时代。室韦部向唐朝纳贡,公元六百三十年唐营州都督薛万淑派人招抚东北诸部,此后,唐在室韦部设都督府,归平卢节度使管辖;辽时灭渤海,室韦部归附契丹;辽在室韦部设节度使,归西路招讨司管辖。金时,在黑龙江流流域设置蒲与路(地名)万户府(官职名)进行管理;元时,黑龙江上游,额尔古纳河流域是成吉思汗弟弟哈萨尔家族的世袭封地,呼玛归属于此;明时设奴儿都司,下设诸卫,当时在呼玛县境内设了方山卫;清初,把大部分地区编入满洲八旗,以牛录为基层单位,设牛录章京(即位领),清政府对居住在呼玛尔河及注入黑龙江的各河流域的鄂伦春部落的管理,统归牛录章京管辖;清入关前由盛京总管统辖,后改为昂邦章京,又没宁古塔昂邦章京,后又改称为宁古塔将一军。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划出归黑龙江将军统辖,三十年(1694年)在将军之下设布特哈(其署地设在现在的扎兰屯);雍正五年后,创设卡伦(哨所)五十处,呼玛尔卡伦为其中之一,乾隆二年(1737年)因卡伦对俄人防守不严,经常有俄人越界,教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重新整顿,并于光绪六年(1880年)至光绪十年(1884年)为止增设了五处卡伦。光绪八年(1882年)后,呼玛县归属兴安城总管;光绪十九年(1893年)后归援泽副都统属下的库玛尔路协领;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沙俄入侵后,此地所设的卡伦一度废毁。直到光给三十二年(1906年)重新恢复;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立了呼玛直隶厅,隶属黑河府署下。民国元年(1912年)改为呼玛设治局,民国三年(1914年)呼玛设治局改为呼玛县,县知事公署在金山镇,同年黑龙江水泛滥,使金山镇日趋萧条,便将县治移至古站(即现在的呼玛镇)划属黑龙江省黑河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省直接管辖,呼玛县直属黑龙江省,为一等县;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公布了公署官制,确立东北为五省,呼玛县仍属黑龙江省管辖,为了类县;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划东北为十四省。呼玛县划属黑河管;在此后历次地方行政机构改革中,均隶属于黑河省;直至1945年东北光复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将伪省合并为九省,呼玛县划属黑龙江省,沿续至今。   2000年,呼玛县辖4个镇、7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60140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呼玛镇 19276 韩家园镇 6276 古龙镇 1447 兴隆镇 2684 荣边乡 4358 三卡乡 6501 金山乡 2928 兴华乡 2066 欧浦乡 1599 白银纳乡 2275 北疆乡 4311 韩家园林业局虚拟镇 6419    乡镇简介   ?年,呼玛县辖3个镇、7个乡。   【呼玛镇】 面积423平方千米。辖3个村委会。人口18987人。   【韩家园镇】 面积2253平方千米。辖3村委会。人口5790人。   【兴隆镇】 面积2286平方千米,辖3个村委会。人口2242人。   【金山乡】 面积806平方千米,辖8个村委会。人口2270人。   【荣边乡】 面积2020平方千米,辖8个村委会。人口3500人。   【北疆乡】 面积1652平方千米。辖5个村委会。人口2804人。   【兴华乡】 面积761平方千米,辖8个村委会。人口1772人。   【三卡乡】 面积1790平方千米。辖10个村委会。人口4213人。   【白银纳民族乡】 面积436平方千米。辖8个村委会。人口1898人。   【鸥浦乡】 面积1408平方千米。辖8个村委会。人口1481人。   ?年,呼玛县辖2个镇、6个乡,8个居委会、64个村委会:呼玛镇、韩家园镇,兴华乡、北疆乡、白银钠乡、鸥蒲乡、金山乡、三卡乡。   

塔河县

   塔河县面积14103平方千米(简册)/14420平方千米。总人口10万人(2004年)。   县人民政府驻塔河镇。邮编:165200。代码:232722。区号:0457。拼音:Tahe Xian。   行政区划      塔河县辖3个镇、3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塔河镇、瓦拉干镇、盘古镇、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依西肯乡、开库康乡;十八站林业局。   历史沿革      塔河县名源于驻地塔河镇名。“塔河”,当地鄂伦春人称“小故其固”,意为“小河” 。1954年进行森林调查时,因此地位于塔河口,定名为“塔河”。原属呼玛县管辖,1960年 8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设立塔河镇。1964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大兴安岭特区,下设松岭、新林、呼中、塔河4个区,为县级单位,实行“政企合一”。塔河区人民委员会驻塔河镇。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将塔河区和呼玛县中部的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 3个公社合并,设置塔河县,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县政府与林业局合署)。县政府驻地塔河镇。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1992年,塔河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山脉伊勒呼里山北坡,北抵黑龙江右岸。东邻呼玛县,西接漠河县,南与呼中区、新林区毗邻,北抵黑龙江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国境线长171公里。是个林业县,全县总面积14247平方公里。设有塔河、十八站林业局两个森工企业。全县共辖7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10.1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8万人;鄂伦春、满、蒙古、回、达斡尔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4%。县政府驻地塔河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塔河县局为塔河县、塔河林业局政企合一体制,1965年建塔河林业局,1981年建塔河县,隶属于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领导。   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塔河县,以塔河区和呼玛县的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3公社为其行政区域,驻地塔河镇。   2000年,塔河县辖4个镇、3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93194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塔柯镇 48466 锈峰镇 2856 瓦拉干镇 3698 盘古镇 9080 十八站乡 4376 嵌西肯乡 1793 开库康乡 1553 十八站林业局虚拟镇 21372    ?年,全县(局)辖4个镇(塔河、盘古、瓦拉干、秀峰)、3个乡(依西肯、开库康、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9个林场(其中4个林场为镇、场合一单位)、6个贮木场、1个经营所、17个行政村、72个居民委。     ?年,塔河县辖3个镇、3个乡,29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塔河镇、盘古镇、瓦拉干镇,依西肯乡、开库康乡、十八站乡。   

漠河市

   漠河市面积18367平方千米。总人口8万人(2004年)。   县人民政府驻西林吉镇。邮编:165300。代码:232723。区号:0457。拼音:Mohe Xian。   行政区划      漠河市辖4个镇、1个乡:西林吉镇、图强镇、劲涛镇、兴安镇、北极乡。   历史沿革      漠河县,以境内漠河命名。漠河,古称“木河”、“末河”,因河水黑如墨,又称“墨河”。又因河水曲折旋转若石磨之转动,亦称“磨河”。“墨”、“磨”同音,渐沿用“漠 ”。汉晋属鲜卑,隋唐属室韦,金属上京蒲峪路,元属岭北行省,明属奴尔干都司木河卫,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辖区,为索伦部游猎之地。晚清,1888年10月(清光绪十四年),清朝政府于老沟开办漠河金矿。金矿兴起,“兵民辐辏,商贾繁荣,屹然为边重镇”。1908年8月 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清廷批准设置漠河直隶厅,驻漠河,列入“缓设名单” 。1909年(清宣统元年),设置漠河总卡官,驻漠河,节制洛古河、讷钦哈达、漠河、乌苏里、巴尔嘎力、额木尔、开库康、安罗卡伦。总卡官于翌年6月7日(清宣统二年五月初一日),“接管地方一切事务”。隶属瑷珲兵备道。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5月8日,奉令将漠河总卡衙门改设漠河设治局,驻漠河街,隶属黑河道。1917年1月1日,将漠河设治局改为漠河县,为二等县,县署驻漠河街。全县共划分两个行政区,管辖21个村屯。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黑龙江省直辖。同年4月,由二等县提升为一等县。东北沦陷后,初由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12月改隶黑河省。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1947年3月,撤销漠河县,并入呼玛县。1948年1月,将斯大辽克以西划给内蒙古自治区管辖,确定洛古河以上第一号航标灯为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的分界点。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设置漠河县,以呼玛县北部的漠河、兴安两个公社和大兴安岭地区所属的阿木尔、图强、古莲3个区为漠河县的行政区域。同年8月16日,正式成立县人民政府,驻西林吉镇,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1992年,漠河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黑龙江上游右岸,大兴安岭山脉北麓,祖国的最北端。东与塔河县接壤,南与呼中区和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左旗毗连,西与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右旗为邻,北与俄罗斯隔江相望,沿黑龙江国境线长245公里。全县总面积18233平方公里。全县共辖7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8.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3万人;满、蒙古、达斡尔、鄂伦春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县政府驻地西林吉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漠河名称来源于河名。漠河又名墨河,此河发源于内兴安岭,北注入黑龙江,其河水黑如墨色,故名墨河,后演变为漠河。此河现已干枯。   唐虞三代属肃慎地;两汉时为匈奴主部的边界地;三国时期属鲜卑东境地,晋时为豆子国,属鲜卑地;北魏时为乌路候的属地;隋代归属-厥;唐代归属渤海靺鞨部;辽代为辽东道的附属地;金代归黄龙府管辖;元代属和林路总管府;明代分属朵颜、东宁、夫余等卫管辖;清为援珲副部统的辖地,后归墨尔根副都统府管辖。光绪年间随着老沟金矿的兴起和发展,使此地逐渐变成者沟金矿对内对外往来的门户,由于此地较为重要,使欲在光绪三十四年(1808年)设置漠河直隶厅,但未能实行.宣统元年(1909年)设立漠河总长,同时在黑龙江沿岸即漠河领域内设国境监视所六处,均也漠河总长管辖;民国元年(1912年)于巴尔虎设监视所十处,也归漠河总长管辖。民国三年(1914年)漠河监视所与珠尔干监视所管辖地域合并,设置漠河没治局,隶属于黑龙往省黑河道.民国六年(1911年)漠河设治局改为漠河县.伪满洲国初期本县隶属于黑龙江省为丙类县,康德元年(1934年)伪满洲国改行帝制,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将东北划分为十四省,本县划归新设的黑河省管辖。康德六年(1939年)六月又将兴安北省的北部划归本县管辖.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东北新省区方案,改东北为九省,将伪北安,黑河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漠河县划底黑龙江省管辖。后漠河县撤销,并入呼玛县。一九八一年五月十四日又由呼玛县的部分行政区域析置恢复漠河县。   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漠河县,以阿木尔、图强、古莲3区,呼玛县的漠河、兴安2公社为其行政区域,驻地西林吉。8月16日正式设立。   1981年,国务院批准恢复漠河县,在古莲区的基础上组建漠河县政府,撤销阿木尔、图强两区,其行政区管辖原阿木尔、图强、古莲和待开发的无人区富克山4个区。辖西林吉(原属古莲区)、图强(原属图强区),劲涛(原属阿木尔区原名阿木尔镇)3个镇和漠河、兴安(原名额木尔)2个公社。马伦、开库康公社划归塔河县。   1984年公社又改为乡。至1990年底全县行政区划管辖为西林吉镇(县城,设一个桥北街道办事处,13个居民委员会,7个自然屯);图强镇(下设育英一个街道办事处,10个居民委员会);劲涛镇(下设长缨一个办事处,13个居民委员会);漠河乡(下设3个村民委员会;3个自然屯);兴安乡(下设5个村民委员会,5个自然屯)。   2000年,漠河县辖6个镇(西林吉、劲涛、图强、长缨、育英、兴安)、1个乡(漠河)。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80982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西林吉镇 37209 图强镇 16190 劲涛镇 15434 育英镇 3234 长缨镇 4217 兴安镇 1853 漠河乡 2845    漠河县辖4个镇、1个乡:西林吉镇、图强镇、劲涛镇、兴安镇、漠河乡。   漠河县辖4个镇、1个乡,4个居委会、7个村委会:西林吉镇、图强镇、劲涛镇、兴安镇,漠河乡。在体制上漠河县与西林吉林业局政企合一。境内有西林吉林业局、图强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3个中直林业企业,及古莲河煤矿和漠河发电厂2个大型企业。   2005年9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漠河县漠河乡更名为北极乡。(黑民区[2005]113号)   【区域变迁】   一、清末时期境域   1909年(宣统元年),始置总卡衙门,衙署驻于漠河。总卡衙门负责漠河一代地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税收、民事和涉外事务等职责。据瑷珲副都统姚福升于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勘定,漠河总卡所辖8处卡伦,为设治基础。西到洛古河卡伦以上8千米的额尔纳河口,下至呼玛尔总卡所属依西肯卡伦分界,东西长约350余千米。南以伊勒阿林山(金伊勒呼里山)山脊线与嫩江县分界;北到黑龙江中游与俄罗斯国隔江相望,南北宽220千米。辖区总面积15.8万方里,合3.95万平方千米。   二、民国时期境域   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存(民国元年7月4日)《黑河道及沿边各署局、卡暂行办事权限》载:漠河总卡在民国之初区域无变,“呼玛厅改设治局,现辖区域,暂依拟设呼玛、漠河两厅属境为界,呼玛内之呼玛尔河总卡官,因呼玛现设治即行裁撤。”“唯漠河总卡(官)距呼玛甚远,暂仍设立,并管所辖各分卡,仍归呼玛设治局节制。”1912年(民国二年)冬,因呼伦贝尔-,珠尔干河总卡官赵春芳组织汉军二营,占据吉拉林,与叛蒙拼死抵抗。呼伦-后,唯珠尔干河总卡辖地不服叛乱。之后,黑龙江督军命令赵春芳率兵退守漠河,并决定将珠尔干河总卡并入漠河总卡。   1914年(民国三年)初,珠尔干河总卡辖地与漠河总卡辖地完全合并后,于同年5月间成立漠河设治局,其辖境范围包括珠尔干河总卡并入辖地6.2万方里,合1.55万平方千米。辖境四至:东部以安罗卡辖界与呼玛的依西肯卡辖界接壤,西部经额尔古纳河与俄罗斯的后贝加尔州为界,东西长435千米,南至伊勒呼里阿林山与嫩江县毗邻,北至黑龙江主航道水中流与俄罗斯国的阿穆尔州以水为界,南北宽约375千米。据1914年(民国三年),黑河道尹调查,漠河设治局辖境总面积为22万方里,合5.5万平方千米,相当于今天漠河县总面积的3倍多。   1917年(民国六年)1月26日,漠河县成立,县辖区域与设治局区域相同,又据1928年(民国十七年)漠河县公署内务调查统计,漠河县总面积为30.36万方里,合7.59万平方千米。1929年(民国18年)欧浦设治建县。将漠河东北部划规欧浦县,漠河区域变化为:东至马伦与欧浦、呼玛县接壤,西至额尔古纳河,与苏联后贝尔加州为界,东西宽345千米;南至伊勒呼里山,与嫩江县和以牛耳河与呼伦贝尔的一部分为界,北至黑龙江主航道中心线与俄国阿穆尔州为界,南北宽375千米。   三、伪满时期境域   1934年(伪康德元年)漠河沦陷为日本殖民主义统治,伪漠河县管辖范围仍沿袭民国时期的区域。同年,伪满洲国中央改行帝制,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将东北三省划为14省管辖,漠河县隶属伪黑河省。据伪黑河省总务厅于1935年(伪康德二年)10月调查,漠河县总面积为433150平方米,和32638.7平方千米。   1939年(伪康六年)6月,又将兴安北省北部划归漠河县管辖。其四至:东与欧浦、呼玛两县接壤,南与兴安北省交界,西南、西部与室韦、奇乾两县毗邻,西北和北部隔水与苏联赤塔、阿木尔两洲相望。   四、解放时期境域   1947年3月,漠河县解放。人民解放军某部三旅领导漠河人民成立民主政府,接管全县。同年6月,黑河专署专员许烈到漠河视察,并率领章文坦、谢宝斋2人带工作队正式接收漠河,成立“建联会”,一切权力归建联会。   1948年1月,因西部斯大辽克相距漠河太远,交通困难,不便领导,黑河专署派建联会主任谢宝斋到内蒙古协商化界,将斯大辽克以西划给内蒙古管辖,划定洛古河以上第一号航标灯为内蒙和黑龙江省的分界点,同时成为漠河西部的分界线。   五、现行境域   1981年5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塔河、漠河两县,其辖区域东以塔河县为邻,西与内蒙古的额尔古纳旗为界,南和内蒙古额尔古纳左旗、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之一部接壤,北隔黑龙江主航道中心线与苏联赤塔、阿木尔两洲相望。上至额尔古纳河口,下至谢尼康河口,沿黑龙江边界线长245千米,南北宽150千米,总面积18233平方千米,占大兴安岭地区总面积的21.6%,占全省总面积的3.9%,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7人。面积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县份,人口密度是全省最低的县份之一。   【区划沿革】   一、清末区划   1909年(宣统元年)置漠河县总卡,实行卡伦制管理,分辖洛古河、讷钦哈达、漠河、乌苏里、巴尔嘎力、额木尔、开库康、安罗8卡。此外,有 连 一个镇,驻有国税征收局,新立屯一个乡,驻有乡警所。   二、民国区划   1912年(民国元年),原呼伦贝尔管辖的珠尔干河总卡并入漠河总卡,同时将其所辖11卡划入漠河总卡管辖,同年,中华人民国政府内务部颁发《地方自治务例》,行政区划实行区制,因当时政令不一,总卡管辖区域仍沿用旧时卡伦制,全境共设1街1镇1乡,19个卡伦。即:漠河街、温河卡、漠河卡、讷钦哈达卡、毕拉尔卡、连镇、开库康卡、莫里勒克卡、额勒和哈达卡、珠尔干河卡、新立屯乡、乌苏里卡、牛耳河卡、长甸卡、奇乾卡、安罗卡、洛古河卡、永安卡、伊木河卡、额木尔卡、巴尔嘎力卡、温河卡、巴尔嘎力卡、奇雅河卡。   1914年(民国三年),裁撤漠河总卡衙门,置漠河设治局。其行政区划沿用总卡旧制。   1917年(民国六年),改设治局为县,始置区,全县共设两个行政区,辖21个村屯(卡伦屯)。第一区:南起吉拉林河北至额勒和哈达,共辖11个卡伦屯。第二区:西起额尔古纳河口,东至依西肯东界,共辖9个卡伦屯,另有连 1个镇。   1922年(民国11年),全县划为一街、一镇、一乡。街、镇、乡按区段管辖所属卡伦屯。漠河街,街内按警察配置划分3个区,3个甲,60牌。连 镇,设2个区,未设甲,25个牌。新立屯乡,设1个区,未设甲,25个牌。   1925年(民国14年),全县划为3个行政区。漠河为第一区,辖漠河街,洛古河、讷钦哈达2个卡伦屯。连 为第二区,辖连镇,乌苏里、巴嘎力2个卡伦屯。新立屯为第三区,辖新立屯乡,阿木尔、开库康、安罗3个卡伦屯。   1928年(民国17年),取消区制。全县划为1城,1镇,1乡。即县城(辖漠河,讷钦哈达、洛古河);连 镇(辖连 、乌苏里、巴尔嘎力、额木尔)。1930年(民国19年),全县划分为1个镇、4个闾,18个村。   三、伪满区划   1934年(伪康德元年),伪漠河县成立后,沿用民国行政区划。   1936年(伪康德3年),伪满政府实行保甲制。全县共设4个保,40个甲,400个牌,辖4000户(独身按一户计算)。县城内设2个保,连 镇设1个保,新立屯设1个保。保,设保董1人;甲,设甲长1人;牌,设牌长1人。   1944年(伪康德11年),全县改保甲制为街村制。全县划为漠河、连 2个街,洛古河、漠河上村、乌苏里、额木尔4个村。洛古河村(辖西口子、斯大了克、洛古河3个自然屯)、漠河上村(辖讷钦哈达、漠河上村2个自然屯)、乌苏里村(辖永合站、乌苏里、巴尔嘎力3个自然屯)、额木尔村(辖新立屯、额木尔、开库康、马伦4个自然屯)。   四、解放后至1976年   1947年,漠河县解放后,撤消县治,划为呼玛县第五行政区,区辖漠河、额木尔、马伦、开库康4个乡。   1956年,撤区实行乡村制,设漠河、额木尔、马伦、开库康4个乡。乡下设村,共6个村。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实行乡村合一制,改乡为人民公社,即漠河、额木尔、马伦、开库康4个人民公社,公社下设生产大队,共12个生产大队。   1970年在原漠河县境内设立古莲、阿木尔两个区(县级),区设公社。   1976年将阿木区辖图强公社划出,设立图强区(县级),三个区均为政企合一制。   


呼中区特产大全




呼中区景点大全